关于2023年科研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公示的通知
日期:2024-03-08  作者:  编辑:路晓曼  来源:科学技术处  浏览量:

各院(部)、学校各部门:

根据《黄河交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》(黄交院科技〔2021〕9号)文件的相关规定,各单位对所属教职员工2023年科研成果进行了初审,科学技术处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收集、审核和汇总。依据《黄河交通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办法》(黄交院〔2020〕52号)第六条的规定科学技术处对2023年科研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。

示期三天,2024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0日。在公示期内,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处提出异议,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,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,可向纪检与监察办公室投诉或举报。

科学技术处: 0391-7669618

纪检办公室: 0391-7292766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学技术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3月8日

 

 

附:

科研先进单位:

经济管理学院  智能工程学院  艺术设计学院

科研先进个人:

一等奖

訾豪杰  吴文明  高  帆

二等奖

王志敏  刘静超  刘泽敏  许青云  刘晓论

三等奖

靳轩轩  任利敏  王  琦  武创举  李  霞  聂海振    纪琳娜  介石磊  武守辉